江苏构建“1+1+2”促进就业规划落实体系

16.11.2017  04:04

  10月10日,江苏省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至此,该省已初步形成“1+1+2”的就业促进规划落实格局。

   “1”——《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

  文件把鼓励创业扩大就业作为富民增收的主要抓手,从大力推进创业富民、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等6个方面明确了33条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其中涉及就业创业的多达16条。在支持创业上,把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基地运营经费、场地租金等补贴由首次成功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扩大到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返乡农民工;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网络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八类群体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其他群体财政给予50%贴息。在就业帮扶上,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见习补贴,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省级每年遴选资助5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在提升技能上,省财政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对急需紧缺工种按照高级工不超过1500元/人、技师不超过3000元/人、高级技师不超过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省级教育经费用于技工院校示范校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经费增加到5000万元。

   “1”——《省政府关于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富民导向、创新导向,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健全促进就业创业长效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上,强调完善公共投入和重大项目拉动就业评估制度,在开展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认证时,把就业岗位增加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吸纳就业的具体要求、数量及岗位安排,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在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上,将鼓励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向新兴业态企业全面开放,明确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需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在支持全民创业上,进一步充实“不见面审批(服务)”、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开展创业型街道建设等新内容,提出健全代偿机制,对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担保基金与经办银行按协议约定比例分担,最高全额代偿;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由担保基金代偿不超过80%。在重点群体就业上,全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政策的同时,明确在城镇无业和在农村无地无业或就业不充分的农村劳动者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规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比例达80%以上。在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上,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可参照学校所在地公办中职学校标准安排生均拨款,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和学历比照认定制度,推动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同等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相关政策和待遇。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上,落实“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修订人社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科学确定乡镇、街道、社区、建制村公共就业创业的服务项目、功能配置和配置主体,建设“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开展各类培训2000万人以上,新建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基地6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00个、示范性技工院校48所,全省各类培训载体达5000家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20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700人,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此,组织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企业职工技能提升、乡土人才培育、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脱贫、职业院校培训能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和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培训等“十大重点行动”,推进落实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载体效能、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五项主要任务”。

  全民创业行动计划提出每年创业培训10万人以上、遴选认定省级创业示范基地40个、设区市基本达到国家创业型城市标准、扶持成功自主创业12万人以上并带动就业60万人以上、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与吸纳从业人员数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多元、创业层次提升、创业领域扩大、创业形式丰富的全民创业新格局。聚焦大学生、农民、科研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六大重点群体”,组织实话创业政策拓展、创业能力提升、创业载体建设、创业服务优化、创业氛围营造“五大行动”。

  













稿件来源: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