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四抓四促”扎实抓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03.08.2016  22:37

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盐城市民宗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抓工作部署,促责任落实。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场所全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与宗教活动场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县市区与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真正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抓消防检查,促整改落实。与公安消防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活动场所文明敬香开展情况,是否存在烧高香等不文明现象;活动场所是否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制度是否上墙;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达标情况,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宗教活动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是抓制度建设,促管理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民宗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管责任网。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定期检查,定期汇报,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四是抓责任追究,促意识提升。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场所,依法责令暂停活动,并按《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对发生责任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