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涉南京徐州

13.01.2017  18:34

  本报讯 省纪委昨日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南京、徐州各1起。

  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西寇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拆迁安置部副部长吴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违规收受4名被拆迁户现金共计14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被追究刑事责任。去年7月,吴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徐州新沂市新店镇胡庄村会计陆敬涵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侵占低保户低保金,擅自拿本村一低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一折通”账户,并先后4次从该账户领取低保金共计8000元用于个人开支。去12月,陆敬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