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项督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2.05.2016  11:23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江苏省纪委从2015年7月起至2016年底,分6个批次,在全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办工作。目前,专项督办共完成三个批次190件问题线索查办工作,共查处397名相关责任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7人,党内警告141人,党内严重警告80人,撤销党内职务9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24人。

  全面排查问题线索。畅通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渠道,分类梳理、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各部门在对反映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进行汇总的基础上,加强与信访、民政、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运用政风热线、微博微信、12345公共热线等工作平台,广泛收集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线索。各地围绕信访举报、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巡视交办中发现的问题,健全职能部门向纪委移送问题线索制度,做到问题线索摸查全覆盖。

  严格执行月报制度。认真落实月报告、季汇总制度,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的交办和核查管理,将问题线索摘要、被反映人基本情况、承办单位、核查进展、处理结果等内容逐一登记,完成190件督办件电子台账。对照线索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做到实时建账、动态理账、定期对账、办结销账。

  不断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发函交办、电话催办、实地督办等方式,持续有力推进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对问题比较复杂、调查进展缓慢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和现场指导。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先后派员赴南京、扬州、泰州等地,对挂牌问题线索进行实地督办,与市县纪委同志一起,逐条研究反映问题线索、指出存在问题,确保问题查清、处理恰当、追责到位。

原标题: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