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纠纷自认受侮辱 扬州大学教师尖刀捅死人获刑8年

25.04.2015  11:39
事发现场。图片来自网络

  因为协商倒车不成,双方起了口角,在激愤之中,扬州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周某不堪“侮辱”,持刀捅死对方。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近日从江苏法院系统获悉,周某犯故意伤害罪,二审维持原判,获刑8年。

  周某是扬州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钢琴系硕士生导师。他在当地小有名气,开过多次钢琴演奏会。

  2014年3月15日晚上,周某和家人在扬州力宝广场吃过饭后,准备开车离开时,遇到王某某等人所驾驶车辆的阻挡。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某下车,与王某某协商倒车事宜。因为协商不成,双方发生口角,王某某将手中燃着的香烟头,弹到周某身上。

  据《现代快报》报道,后来周某的儿子下车了,好像是劝他父亲的。这时,王某某动手打了孩子。

  经审理查明,此时,周某情绪激愤,认为受到侮辱及对方人多之威胁,回到自己的汽车,从驾驶座位下,拿出一把事先放置的单刃尖刀,这把刀长45cm、宽3.5cm。

  周某右手持刀,向王某某走去。双方纠缠、推搡数分钟,在此过程中,王某某被刀刺中腹部,躺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王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破下腔静脉,致急性失血而死亡。

  案发后,周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警察前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