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侦监处被授予“2011-2014年全省综治先进集体”称号

11.12.2014  17:30

  日前,在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会议上,徐州市检察院侦监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1-2014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代表徐州市被表彰单位,受到省委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省人大主任张连珍、省委政法委李晓敏书记、徐安检察长等领导的接见。 

  近年来,徐州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坚持把省院和市委要求与徐州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在检察系统中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体系。 

  立足侦查监督职责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等卓有成效的专项行动,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侦监处在全省侦监条线连续3年处于前列; 

  作为市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侦监处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的部署、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高质量的完成了联系点共建、平安机关创建等综治创建活动,确保市院连续9年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牵头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建立涵盖行政执法、政法、法制及监察等240余家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沪苏浙皖检察长参观视察徐州市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相关工作情况被高检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专刊》多期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