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查办田志虹、徐根法等两名处级干部

19.01.2018  22:23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田志虹(副处级)决定逮捕

  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田志虹(副处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在进行中。

  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根法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根法(副处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2018年1月18日,已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根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徐根法,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根法利用担任张家港市金港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被告人徐根法还利用担任张家港市杨舍镇镇长、金港镇党委书记、杨舍镇党委书记、张家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张家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用地协调、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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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