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 服务大局 全面助力江苏“两聚一高”新实践

22.07.2017  12:57

              7月20日上午,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顾树生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关于江苏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今年省审计厅重点审计了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重点项目和资金情况。报告指出,2016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决策部署,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聚一高”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财政收入任务如期完成,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省级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重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5.1%、9.3%、14.3%和22.7%,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审计工作报告同时也揭示了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在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方面,仍存在预算编报不够细化,部分非税收入未能及时缴库或来源不合规,一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仍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部分部门单位项目资金执行率低,财政资金闲置;一些单位办公用房底数不清,有的还存在违规出租。三是在“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些改革措施未能完全落地,一些下放事项“含金量”不高,少数单位仍然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四是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些地方扶贫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扶贫的精准度还不够,部分地区还存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或资金闲置,个别村组干部骗取扶贫补助资金,个别地方扶贫办违规使用扶贫小额贷款奖励资金等。五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些地区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部分地区对保障对象资格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存在违规分配、出租、出借保障性住房等问题;工程建设未依法招投标问题较为突出;少数县(区)还套取挪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六是在太湖水污染治理方面,部分治太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禁养区内计划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未关闭;一些地区违规获取省补资金;部分项目建设管理还不够规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建议:一是加强财政统筹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三是深化各项改革措施,促进政策落实;四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