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检方依法对一出逃在外被遣送回国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10.05.2017  09:42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名为逃避刑事责任出逃国外,在国外涉嫌犯罪被遣送回国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

  在娱乐场所找陪唱,因服务费发生纠纷,进而纠集朋友殴打被害人程某某致轻伤,后逃至国外务工躲避,在国外因贩卖香烟被捕入狱,刑满释放后被遣送回国,在海关被捕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2016年4月4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韩某某(已判刑)等人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东关路梦婷KTV唱歌时,与在KTV工作的被害人程某某(女)因服务费问题发生纠纷,随后程某某电话联系其朋友杨某某过来帮忙,后杨某某与张某某发生推搡后不欢而散。张某某对此怀恨在心,欲在出国前对二人进行打击报复,遂于当月18日晚上23时左右,纠集韩鹏飞等人前往梦婷KTV殴打程某某及其朋友杨某某,致使程某某面部、牙齿受伤,经鉴定,程某某的伤情构构成轻伤。

  案发次日,张某某即出逃国外,经上网追逃,海关在张某某入境时将其抓获,考虑到张某某有预谋的伙同他人故意伤害,案发后有预谋的出逃,在国外再犯新罪,释放后再次逃跑可能性很大,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所以依法决定对张某某批准逮捕。(周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