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为供给侧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江苏政法机关打出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组合拳”

12.04.2016  11:16
本报记者 丁国锋 

 

  在经济大省江苏,围绕经济实现“由大到强”的第三次转型,如何通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5项重点任务,已在全省上下通过学习贯彻,形成高度共识。 

  江苏省委政法委积极贯彻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从主动服务经济创新发展、切实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底线三方面,督促指导全省政法机关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应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切实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强调,供给侧改革与法治环境密不可分,要将中央、省委对于供给侧改革的精神学通学透,发挥每一个政法干部的积极作用,打出政法机关“组合拳”,为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发挥出重要作用。 

  供给侧改革涉及企业破产、重组和职工分流安置,还涉及到防范和处置经济风险,打击经济领域犯罪问题。与此同时,几乎在每一个改革环节,通过提高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水平,促进新产业新业态的依法创新发展,及时排除各种矛盾隐患和不稳定风险,确保创新在安全、有序、良性的发展轨道上运行,政法机关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据了解,江苏各政法机关为了积极防范“去杠杆”中的风险,对重点领域风险监控和暴露出来的非法集资案件进行了有力打击。 

  省委政法委加强了与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处置协调,依法加快对涉案资金的查封、冻结和司法审结。省公安厅制定了公安机关参与整治非法集资问题工作方案、工作评价办法和工作规范,并积极统筹调配力量,对新发现案件快速全面深入侦查,提高打击效率。各市处置了400多家企业违规行为,发现了100多个非法集资线索,201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破非法集资犯罪案件5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65名,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其中破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达11起。 

  在南京市江宁区,检察机关结合全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占比87.2%的情况,较早开展了非公企业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5年11月,江宁区检察院还成立了“非公企业检察预防服务中心”,开展了对辖区内非公领域企业数量分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犯罪情况以及职务犯罪的发生情况、规律特点、发展趋势的调研。江宁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波介绍,通过在小微企业分布比较多的江宁街道、大型民营企业分布较多的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型企业密布的高新技术园区“派驻检察室”,检察机关在服务供给侧改革中找准了自身定位。 

  据了解,为了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江苏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96人,依法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542件903人,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2件416人,全面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江苏省检察院还专门制定工作意见,指导各级检察院立足职能强化服务举措。 

  从今年3月起,江苏高院在全省进行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及司法应对专题调研,由院领导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分别带领12个课题组,就供给侧改革中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互联网金融行为相关经济犯罪案件审理与处置研究、商标权纠纷审理等课题,寻找未雨绸缪、超前应对问题的良策。该院民三庭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司法裁判遏制侵权、引导尊重创新、促进有序竞争的功能作用,实现供给侧改革环境下,知识产权审判对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司法职能。 

  江苏省司法厅基于江苏外向型经济发达和“一带一路”企业聚集的特色,2016年3月专门下发《关于做好“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加大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副厅长万力介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按照部署要求,还围绕本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定位、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服务方向和服务重点,整合资源、发挥优势,集中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积极保障合作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着力提升法律服务的层次和质量。 

  为了有效提高法律服务“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合理配置,江苏省司法厅还全面部署推进了“智慧法务”平台建设,加大了实体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网+”虚拟法律平台建设,提升精准提供法律服务资源的能力。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研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工作,建立符合江苏省情、群众急需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江苏省委政法委在部署中要求,要善于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政法机关建立健全保护、服务创新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激发活力。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较早接触社会矛盾和问题、掌握大量人财物变动信息的优势,及时预警、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经济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