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增本土确诊1例 本轮疫情累计出院36人

13.08.2021  20:28

  8月13日上午,南京市举行第24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会上获悉,2021年8月12日0-24时,南京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在集中隔离点发现,是之前确诊病例的家人),没有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经专家评估,有5名确诊患者达到出院标准,今天将转至定点医院康复。截至8月12日24时,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35例,累计出院36例。

  截至目前,南京市还有199例本土确诊病例在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其中45例为轻型,154例为普通型,目前所有患者病情平稳。

  经疫情防控专家组评估,自2021年8月13日起,南京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了调整:江宁区横溪街道许呈社区小呈自然村,东山街道岔路社区绿城深蓝小区,麒麟街道麒麟门社区麒西路95号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滨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南京市及时调整医保政策,优化简化经办服务。在门诊方面,优化“长处方”政策,对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以及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一次性取药量可以放宽到12周,同时对临床诊断明确、病情控制平稳、用药方案稳定、患者用药依从性良好,需长期使用同一类药物的患者,一次性取药量参照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这样可以减少他们的出门次数,降低病人反复就诊可能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另外,实施门诊免转诊政策,疫情期间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就诊,不用到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在住院方面。疫情期间,参保人员符合住院收治标准,但受疫情影响医院无法提供床位的,参保人员在留观室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若由于医院停诊或社区封闭管理,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非定点药店看病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报销比例报销。对封控区承担救治任务的禄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急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医疗服务资质,以保障恶性肿瘤等疾病患者用药需求。对南京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就诊,因隔离或封闭无法至定点医院就诊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在定点医院就诊予以报销。

  陈滨表示,在前期确定向全市157家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12.39亿元基础上,向定点收治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再拨付预付金1.14亿元,以支持新冠肺炎救治等工作。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新冠肺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单列按时结算。(李南丹 唐杨)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