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局部署打击销售和使用病死猪肉 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行动

21.06.2016  03:01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迅速组织开展猪肉(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经营环节整治,重点对猪肉(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超、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猪肉,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肉及肉制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清单,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指导整改、行政约谈等形式,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三是依法从严执法监管。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打击销售和使用病死猪肉专项检查行动,从快、从严查处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移送跟踪和全程督办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各方共同监督猪肉生产经营行为。四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要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本次抽样包含省级专项监督抽检和市级专项监督抽检,共下达50批次抽检任务,覆盖了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求各县(区)依法、及时、有效做好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置工作。


                                             (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