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3年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500余件 行政公益诉讼九成诉前化解

07.11.2018  07:31

  记者6日从省检察院召开的公益诉讼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3年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500余件,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率达93%,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成为我省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主要手段。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明确,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前,必须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逾期未办理或者未回复的,检察机关再提起公益诉讼。在我省,绝大多数行政违法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以化解。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行政公益诉讼中,我省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约谈、走访,创设“诉前圆桌会议”以及诉讼风险提示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纠错,推动问题得到实际解决;对于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自行纠正、公益受损情况依然存在、确有起诉必要的案件,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6件。

  位于常熟的江苏联侨聚合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废渣,导致宜兴市新乐村大片菜地被污染。宜兴市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常熟市环保局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很快就收到该局回复函,对这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该案被最高检评为诉前程序典型案例。

  督促履职的同时,省检察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先后与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签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意见。下一步,我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聚焦“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食药领域等突出问题,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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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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