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0余个省市 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检察官提醒当心这些“大品牌”

24.04.2023  10:40

偏僻的小作坊

昏暗的仓库里

蓝月亮、黑人、海飞丝、阿道夫

这些耳熟能详的日化品牌

成箱成箱地码得跟小山一样高

不久后

它们陆续出现在商超、理发店……

洗发水、沐浴露、洗衣液等日化用品是居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都更青睐大品牌,觉得品质好、功效佳、有保障。但在看似正规的商超、网店、发廊里购买的大牌日化用品就一定是真的吗?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源头批发商销售假冒各大知名品牌日化用品的案件,假名牌被销往了江苏、山东、新疆、内蒙等全国10余个省市。

自2017年开始,被告人郭某、徐某夫妇一直在山东临沂某市场经营日化用品批发、零售。市场内形形色色的日化产品,种类齐全,渠道多样,真的假的,应有尽有。郭某夫妇作为年轻的创业者,一开始卖的还是真货。不久,他们便发现日化产品的批发生意并不好做,利润薄,得跑量,而且价格便宜三五块钱的假货卖得比真货要好。有的下游批发商甚至主动要求购入在郭某某看来简直是“一眼假”的产品,用于销售给发廊等消费者没有机会仔细查验产品真伪的场所。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郭某夫妇经不住诱惑,逐渐迷失了自我,从只卖真货到真假混售,再到几乎只卖假货,甚至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不同档次、不同价位的假货。虽然主动要求购买假货的经销商很多,但也有不少客户只想购买真货。为了让销售的产品看起来更像正品,他们还请人帮忙,伪造部分假冒日化用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用于欺骗下游经销商和行政执法人员。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郭某夫妇还雇佣了张某等人协助其经营网店和接送、发放货物等。至案发,郭某等销售假冒日化用品的金额达177万余元。公安机关另在其仓库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日化用品货值金额26万余元。

经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郭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该案中,受雇佣人员公某因参与时间较短,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并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当地行政机关对其行政处罚。

案件判决后,这批假冒日化用品被集中销毁。“假冒产品依法被销毁了,这个案子才算是真正‘办结’了。”销毁现场,受邀参加的通州湾示范区院的检察官这样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