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物]泰兴何璇:8年公诉生涯,为了心中最美的正义

16.02.2016  10:25

  8年公诉生涯,何璇成功办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

  8年公诉生涯,从办理江苏省首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时的不断研究,到大规模缠访闹庭的诈骗案等普通刑事案件的独立办理;从全市的大范围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案件的集中突破,到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江苏松林公司骗取贷款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何璇分担了科室较多疑难复杂案件。

  何璇,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副科长、检察员。自担任助理检察员独立办案以来,何璇共办理刑事案件134件182人,刑事和解6件6人,纠正漏诉4单位,纠正违法8件,抗诉1件3人。

  接手秦某玩忽职守案时,办理该案的承办人因公出差,而案件却即将到期,作为办案骨干的何璇接手了该案。面对着十几本的侦查卷,何璇连续一个月晚上加班,梳理账册,核对损失,与侦查部门承办人对接案情,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案件情况审查完结,最终在法庭上以确凿的证据使秦某等人认罪服法。在怀孕初期身体不适的情况下,考虑到手上多为疑难、复杂案件,别人一时接手困难重重,何璇积极说服家人,在请假三天后身体有所恢复的情况下,一切工作如常进行,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手上的办案任务。

  为使松林公司摆脱停产困境, 张某先后多次骗取8大银行贷款3亿余元,最终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银行遭受重大损失。一时间,众银行将压力转嫁,800余名工人面临失业风险,企业面临破产压力。而此时,被害银行为能够得到优先赔偿权,联合对本案提出无罪质疑,并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申诉,以便能通过外部施压达到向被告人索要贷款。针对这一情况,何璇及时分析办案风险,排除外界不合理因素,立场坚定,梳理账册,核对损失,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对接案情,多次去南京调查取证,针对南京各银行提出的意见一一核对真伪,最终坚定了起诉信念。不仅如此,在起诉张某的同时,何璇成功追诉了江苏松林集团有限公司。此后,法院以松林公司已破产为由未对松林公司做出明确判决时,何璇仔细审查发现问题症结,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抗诉,最终获得市院支持,松林公司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亦被泰州市院表彰为优秀抗诉案件。

  2012年11月,通过层层选拔,何璇代表泰州参加了全省公诉人对抗赛培训。在长达一个月的培训期间,何璇摒弃个人事务,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搜集并整理了最高检、江苏省院等上级单位发布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并逐条、逐项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013年全省公诉人对抗赛中,何璇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