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省体育局开展《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25.12.2015  11:39

  9月9日至10日,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活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于爱荣、副主任徐卫,省体育局局长陈刚、副局长王志光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在盐城调研时,调研组一行察看了盐城市体育中心、盐城师范学院等体育设施开放情况,与盐城市有关部门、场馆、学校代表进行座谈讨论。
  于爱荣指出,《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事关增强人民健康素质和增进人民福祉,是今年省政府法制办确定的重点领域立法项目之一。省法制办要会同省体育局认真汇总、吸收本次立法调研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这一立法项目,切实提高立法制规工作水平,并及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陈刚指出,加快推进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立法,是全省体育系统认真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合作协议,切实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努力改善体育惠民工作,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在省政府法制办的重视和关心下,《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已列入2015年度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目前,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本次调研活动是加快这一立法项目的重要环节。希望省体育局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更加周密、细致地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调研、修改等各项工作,确保《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年底前正式出台。
  10日,调研组徐卫、王志光一行还赴常州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