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 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降至20%

22.04.2015  12:36

 

从4月2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新调整,市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三成降为两成。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降为20%(提取首付同步调整),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的80%。

 

泰州住房公积金靖江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管理部门是“认贷不认房”, 如果购房者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购买的房屋面积小于144平方米,即可享受首付款比例20%的政策。这一新政可以减轻购房者的首付压力,有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购房者首付两成,公积金贷款目前最高额度为45万元,如果不够的部分可用商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