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住建局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6.12.2014  15:24
 

12月4日上午,阜宁县住建局按照阜法宣办[2014]25号文件精神,即《关于在全县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由局法制科组织牵头,带领规划局、建管局、房管局等单位六名工作人员,在县铁军广场参与了我县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宁”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悬挂了横幅、发放了各种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450余份。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群众遵守住建法律法规的意识,加深了他们对住建工作的认识与理解,有助于推进住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与落实,时刻提醒广大干群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左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