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出台《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02.05.2017  11:02
 

近日,沭阳县住建局出台《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对住宅小区分期验收作了明确规定,需通过质量、规划、消防、电梯、水、电等各单项验收,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暂不组织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验收,待项目整体建成并通过所有单项验收后再组织综合验收,住宅小区在取得分期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分期验收或分期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交付使用。

今年以来,该局共受理中城美地、沭城天下一期等9个项目综合验收申请,截至目前已完成8个项目综合验收。(吴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