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城乡低保金标准调高约1.5万名低保对象受惠

26.06.2015  11:31

  中国江苏网6月26日讯 (记者徐芳通讯员徐兴爱黄蕾)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的通知》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提高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此次低保金提标旨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区今年低保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10%左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80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全市市区预计约1.5万名低保对象受惠。

  目前,我市已要求各区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认真审核保障对象,结合城乡低保复审工作,切实解决“非保得保、应保未保”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