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标准将提至750元/月

06.06.2016  13:27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从7月1日起,南京市城乡低保标准,将从现在的700元/月提高到750元/月,此举将惠及全市20万名困难人群。

      据民政部门负责人介绍,与低保标准同时提高的还有一系列相关社会救助的标准。其中城市“三无”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5倍;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3倍;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按低保标准的相应比例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及困境未成年人生活保障金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2015年7月调标时,是将南京市主城六区和江宁、浦口区每人(户)660元/月,溧水、高淳、六合区每人(户)580元/月统一提高到700元/月。去年低保金支出6.01亿元(上半年城乡两个标准,城市3.08亿元,农村2.93亿元)。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37万户9.75万人。按照750元/月新标准测算,今年全年低保金支出预计将达到6.5亿元,下半年全市低保金预计增加约3000万元。

      据介绍,今年低保提标,是落实精准扶贫的要求,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相衔接,确保全市低收入纯农户中重病、重残、突发灾害等家庭能够及时通过社会救助进行兜底保障。低保提标的依据之一,是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的“低保标准应达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而750元/月的新标准,已经超过这个依据。

      根据精算,低保标准与城市最低工资需要拉开一定的距离,避免吃低保养懒汉。今年1月1日起,南京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从1630元/月提高到17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14.5元提高到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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