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南京低保20年来首次实现城乡统一标准

01.07.2015  15:30

      今天(6月30日),记者从民政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南京城乡低保实施一个标准,统一提高到700元/月。据了解,这是我市低保政策实施20年来,全市第一次实现城乡统一标准。

      “日子过得艰难,就指望着这些低保保障金生活呢。今年保障金说要涨了,这下日子有盼头了。”今天,在高淳区淳溪镇河城村,38岁赵抱英激动地说。

      赵抱英,患有轻微智力障碍,不能正常劳动,丈夫赵献忠又是个哑巴,在当地做些小工,勉强维持家庭生活。不幸的是,他们的女儿也患有智力障碍,没办法正常上学,一家人陷入困境。

      “我们在2008年的时候,将赵抱英一家三口纳入低保,当时每月保障金是60元。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该户保障金逐步提升。”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古丽梅介绍,这次调整,像赵抱英这样的农村家庭,受益程度还是很大的。

      为此,古丽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去年高淳的低保标准是580元/月,赵抱英一家三口都是残疾人,按照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标准,低保保障金相应增加1.2倍来计算,一家每月就有近2100元的收入,今年调标到700元/月,每月能有2500元的收入,比去年增加了400多元呢。

      “这几年,低保的‘含金量’逐步提高。纳入低保后就意味着,除了生活补贴外,还能享受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多重保障。”古丽梅介绍,今年低保提标后,南京终于实现全城同标,不分城乡、不分地区,这也是南京从1996年开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线以来,20年来低保政策最大的一次飞跃。

      市民政局局长陈学荣表示,低保全城同标是考虑到当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接近、政府财力的增强等综合因素后作出的决定。目前我市有低保对象10.4万人,标准提高后,预计全市低保人员将会增加1万人左右。按新标准测算,南京全市低保金支出总额预计达6.22亿元,比2014年增加12.68%。

      据了解,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我市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市民政部门和住建、人社、公积金、公安、地税等9个部门联网信息比对,4年多来,南京全市低保人数从13.45万人下降到10.4万人,保证了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到了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除此之外,民政部门还化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对像高考升学、突发就医的低保家庭,实时掌握状况,给予及时的教育、医疗等救助。

      另外,市民政部门正与教育部门联网,实现数据对接,让每一个低保户家庭的孩子在上学时,都能享受相应的生活救助和教育费用的减免,且不再需要开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保障孩子的自尊心不受伤害。

      “打破城乡二元壁垒,保障民生底线公平,让城乡困难群众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应有之义。”陈学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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