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液体伤人事件”续:经检验为强酸类液体

25.05.2016  17:32

  交汇点讯 5月24日10时23分,长乐路210号秦淮少年宫对面水饺店门口,反映楼上扔了一个盆下来,可能有毒,还冒着浓烟(里面是黄色的),溅到人,把人袜子烧通了。

  经查,24日10时许,张某(女)和同伴施某(女)在长乐路210号(秦淮少年宫对面)一家水饺店门口,正询问老板有什么馅子的水饺时,听见砰地一声,从天而降一只黄色塑料瓶,先是落在雨棚上,随后掉落在地面,瓶中的液体飞溅到张某的腿部,腿上穿的丝袜即刻破损出许多小洞。张某同伴施某站在其身后,其右侧眉毛上也被溅着这种液体,眉毛掉了一点,其腿上的丝袜也破损了两个小洞,遂报警。民警在现场随即上楼查看,但未发现嫌疑人。

  目前,经警方初步检验,该液体为强酸类液体。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通讯员 秦公轩 交汇点记者 许尽义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