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17.12.2014  13:30

  12月16日,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预期完成情况汇报,研究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审议促进转型升级、推动对外开放、保障改善民生的有关政策和规章。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主动作为,全力完成今年任务,科学谋划明年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核心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重生态、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全年主要预期指标可望完成,在转型升级中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强调,明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谋划安排明年工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实现“两个率先”的行动指南、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主动适应新常态,科学确定明年主要预期指标,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会议要求,将修改完善后的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提交省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制定出台这两个《意见》,是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新常态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举措。要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机遇,扩大境外投资规模,提升境外投资水平,完善境外投资服务,加快我省企业国际化步伐,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要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要素集聚、绿色集约发展,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质量和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草案)》。会议指出,社会救助是“保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我省经过多年努力已初步构建了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办法》在总结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等,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配套制度,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