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院: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推进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

09.12.2014  01:56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调查时间滞后、调查内容不全面、法庭采纳率不高等问题,近日,溧水区院组织公、法、司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探讨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路径。

  经过多部门磋商讨论,最终就贯彻落实该项制度达成共识:一是明确社会调查的时间。将社会调查报告提前至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之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非羁押措施评估提供依据。二是公检法向司法局提交委托材料时,应隐去涉罪未成年人的案件信息,保证社会调查能客观公正地分析其成长经历和帮教条件,避免调查人员“先入为主”;三是司法局制作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时,对于是否适用监禁刑不提出建议;第四,对于司法局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如无特殊情况,法院判决时原则上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