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02.08.2016  10:35

(2016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大会时间地点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第四季度在南京召开。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为89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省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省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江苏省军区、武警江苏总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报省委批准后实施。


  四、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为准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