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市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

30.03.2015  11:19

  3月25日,淮安市政府召开七届第37次常务会议,淮安市法制办主任王长根全程列席会议,并作了《关于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编制情况的汇报》。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
  按照市政府部署,市法制办自去年10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市政府42个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清理编制工作。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市权力清单编制工作顺利完成。2015年3月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戚寿余专门召集市法制办、市编办、软建办、政务办以及市政府41个行政执法部门(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为卫计委)举行座谈会,专题研究权力清单清理工作。
  根据江苏省审改办《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规范》,我市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用、其他权力(主要是行政服务)等类别。经审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市级41个部门共涉及5460项行政权力,其中包括行政许可42项、行政处罚4775项、行政强制143项、行政征收70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确认29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征用0项、其他权力(行政服务)301项、行政许可初审77项。结合我市实际,将原属省权、部权但由市级机关初审的项目,作为行政许可初审事项予以统计;我市独创的行政服务事项,则以“其他权力(行政服务)”的权力类别进行统计。
  会议就做好权力清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尽快发布,加强宣传,打响淮安品牌;紧扣时间节点,推进后续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最终真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