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蹲守银行门口瞄准取款者盗窃

21.10.2014  12:06

一伙聋哑人流窜至我市,蹲守在银行门口,专挑取款者实施盗窃。目前,这四人团伙已被我市警方抓获,并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故意损坏他人汽车

 

伺机抢走车内财物

 

聋哑人孙某、赵某、黄某和胡某四人结伙,专在银行门口寻找取钱的市民作为目标,故意给被害人设置障碍,趁机实施盗窃。

 

今年5月的一天早上,赵某、黄某等人早早来到骥江路某银行附近,寻找盗窃目标。10点左右,赵某见到市民刘某将一辆白色汽车停在银行门口,于是尾随他进入银行。赵某看到刘某取了一笔数目不菲的钱款后,立即抓头发示意同伙黄某,接到信号后,黄某就将随身携带的带有铁钩的链条放到刘某的汽车左后轮下。

 

从银行出来的刘某将4万元现金放在副驾驶位置上,便驱车离开。刚开了三四米,刘某感觉车身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于是下车检查。正当刘某查看汽车损坏情况时,黄某立即上前打开车门,将副驾驶上的4万元盗走。得手后的黄某随即坐上胡某的摩托车,飞速离开。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孙某和赵某看到盗窃得手后也立即逃之夭夭。

 

聋哑人团伙落网

 

曾流窜多地作案

 

被害人刘某当天报案,公安机关根据路面视频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有重大嫌疑。后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孙某、赵某、黄某、胡某被抓获归案,警方还在孙某的屋内发现了一条钩状铁链。

 

经核实,该团伙四人均不是本地人,犯罪嫌疑人赵某劣迹斑斑,2007年、2011年先后因盗窃罪被镇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刑。犯罪嫌疑人胡某2003年因非法拘禁罪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查,四人对在我市实施的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且承认曾流窜至他市结伙作案。今年5月28日,赵某、黄某、胡某三人结伙在泰州市高港区某银行门口,以同样的手段对被害人李某实施盗窃,黄某从被害人车内的副驾驶位置上盗得一只黑色女式手提包、现金1万元左右,还有护照、金项链、手机等物品。

 

作案手段都相同

 

市民取款要小心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调查分析,检察官发现,大额取款者是他们的首选目标,不法分子一般会寻找独身一人到银行取款的市民下手,开着汽车的市民、单身的女性更容易引起他们的注意。据犯罪嫌疑人赵某供述,在高港区作案时,他就是看中被害人李某穿着时髦,开着一辆白色越野车,十分引人注目,对她一番打量后,团伙决定对其实行盗窃。

 

对于作案地点,不法分子也有选择,根据几起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通常会选择在大型银行门口蹲点,这种地方人流量大,目标人群更多。

 

而且,银行门口是飞车抢夺和跟踪盗窃的易发案区域,检察官提醒,市民在银行取钱时要提高警惕,不要独自一人前往银行提取大额钱款,最好有人陪同。提钱后“不露富”,尽量将钱放好,出门后密切留意周边情况,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警。值得注意的是,市民外出办事时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的地带,不要将皮包、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摆放在车内座位上,以免犯罪分子见“”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