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局优先保障打工者返乡创业用地政策初见成效

30.08.2017  11:01

      今年3月,出台对返乡创业者用地实行“三优先”的规定,着力为打工者返乡创业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加快本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脱贫致富奔小康。用地“三优先”,具体为:一是指标使用优先。对返乡创业者在用地指标上优先考虑,优先安排,优先使用,保证项目及早落地;并形成规定,贯彻始终,让返乡创业者用地优先,创业安心。二是审批供地优先。返乡创业者的用地项目一经立项,土地勘察、测量、填表、制图等程序立马同步进行,确保准确、高效、快速进入优先审批环节;土地一旦获批,及时实施供地,让返乡创业者第一时间拿土地。三是用地服务优先。对返乡创业者用地的优先服务主要是事前悉心引导看地选址,帮助他们对家乡总体情况加深了解,避免盲目投资;事中尽力帮办用地手续,整个材料能帮办的设法帮办;必须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上门服务的及时上门,并限期办结,及早取得所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事后帮助搞好细部规划,做到节约集约用地,让返乡创业者顺利投资达效。目前已建成两岸青年创业园和百禄镇、田楼镇2个打工者返乡创业基地;截至8月中旬,共有129名返乡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投资2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50余户,解决了1200多名农民就近就业问题。 (王传元 周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