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空难案二审维持原判 机长获刑3年

10.04.2015  22:19

伊春空难机长齐全军

伊春空难案机长齐全军犯重大飞行事故罪二审维持原判

4月10日10时,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国首例重大飞行事故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齐全军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以重大飞行事故罪判处齐全军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齐全军不服,上诉至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齐全军作为客运航班当班机长,违反航空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规操纵飞机实施进近并着陆,致使飞机坠毁,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891万元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及齐全军认罪悔罪的表现,可对齐全军从轻处罚,伊春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伊春空难判了机长解脱了谁

就伊春机场而言,当地政府在空难之后曾对其进行大规模的整改,增加了用于夜航的盲降设备——在齐全军飞的那天是没有这个设备的;整改消防救援隐患——伊春空难救援时,机场消防的表现曾饱受诟病。

但是隐患依然很多。2012年5月,民航黑龙江监管局在对伊春机场的消防整改复查中发现问题如下:部分专职消防员年龄偏大,兼职消防员技能训练不足,部分消防器材(空气呼吸器等)老旧破损不能使用……

伊春空难之后,中国民航虽然没有大的航空事故,但是小问题依然禁而不止。仅2013年,就发生了冲出跑道、跑道侵入、迷航、偏航、雷击、跑道混淆、擦尾、擦机腹等事故若干起。航空公司为此划了若干安全红线,大有“沾上死,挨上亡”之意,于是涉事机组、乘务员纷纷被停飞、辞退,大批管理干部下岗。

但四年来,在重罚之下我们的安全状况为什么没有改观?我们真的从‘伊春8·24空难’中吸取教训了吗?”飞行员协会认为,问题出在顶层设计上。“我们好像并没有真正检讨在安全管理上,组织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只是把挑剔的目光投向了操作者——机组以及管理干部。”(腾讯新闻综合 南方周末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