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拖欠工资拒不整改被罚款2万

31.12.2015  11:00

近日,我市南片某文化传媒公司因拖欠实习员工1500元工资,被罚款2万元。企业为了蝇头小利而吃大亏的例子并不少见,此次市人社部门给出的处罚决定也给其他有类似行为的用人单位敲响警钟。

 

今年7月,该文化传媒公司开始接单做企业形象策划,因业务拓展需要,招收了部分应届高校毕业生为实习员工。试用期结束后,公司未与实习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一名实习员工因而辞职。公司认为该员工就职期间消极怠工,造成公司损失,对其做出停发试用期工资的决定。今年10月初,这名实习员工前往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后,该公司采取回避态度,拒不配合调查。收到劳动监察大队送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该公司一拖再拖,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拒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人社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