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公示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29.10.2015  19:05


  近日,省工商局以文件通知和网站发布的方式,向社会公示了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共2292家,其中2013-2014年度首次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89家,继续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703家。这些企业认真贯彻了国务院国发﹝2014﹞20号文件关于“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的要求,坚持从严从高的技术标准、从细从精的程序要求,在履约守信行为的执行力上严格要求,有效促进了企业信用建设的开展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省工商局对此次评审从严把关,在各市工商局初审并函征经信、税务、安监等13个监管部门后,省局将推荐名单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进行测评,并查询相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整个过程在历经6个多月后才正式公示名单。期间,有386家原省级“守重企业”被取消或没有参与公示,有20家企业自主纠正漏报或延迟上报的企业年报信息,有19家企业在1个多月的时间内纠正了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行为,个别企业主动借款给相关企业解决连带责任等,从严把关彰显了政府监管部门信用信息联网机制作用的发挥,也极大推进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惩处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