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即时信息要及时公示

13.02.2015  12:50

市场监管部门自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对企业“宽进严管”迈出实质性步伐。日前,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省工商局的委托下,首次对我市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结果已报送省工商局,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

 

首次抽查196家,176家正常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去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企业需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省工商局1月初启动全省首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电脑随机抽取确定了首批被抽查的企业名单,抽查其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有无依法即时公示相关信息。我市196家企业被抽查,省工商局委托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抽查。

 

抽查发现,大多数企业已知晓“年报公示义务”,即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上一年度报告,把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信息公之于众,但对“即时公示义务”知晓度不高。根据法规,企业须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等。这些信息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宣传和指导下,绝大多数企业主动进行了公示。最终,176家企业抽查合格,17家企业查无下落,3家企业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公示义务不履行多处受限

 

按规定,存在不按规定公示信息、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江苏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科负责人介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若此后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若满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印制企业信息公示告知书,详细列出企业公示的内容、要求、具体操作办法等,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将把告知书发放到每一户企业。企业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时,工作人员也会提醒企业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市场环境将更加透明公正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陆兴松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对企业自主公示信息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落实“宽进严管”的重要抓手。此次抽查强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应当主动开展信息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标志着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由全面巡查转变为抽查为主,由单纯的行政处罚转变为与信用约束相结合,提高了监管效能。今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将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致力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每年都将不定期开展,2014年度年报公示申报已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凡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在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应依法按时年报,同时,企业即时信息要及时公示,注意检查内容是否及时、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