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买仿真枪被起诉 崇川检察官:玩“枪”也要守法

30.04.2017  11:11

  生活中,很多人迷恋枪械、武器,被称为“枪迷”“军迷”,他们喜欢购买各种各样的仿真枪和各种各样的武器模型。然而,这种爱好也隐藏着触碰法律雷区的风险,一不留神就会构成犯罪。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一名青年男子因在网上购买仿真枪,被该院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张竹良家住南通,现年26岁,初中文化,在一家检测公司打工,他和许多年轻人一样,打小就喜欢各种枪械,平时经常和朋友参加真人CS等活动,对网上各类枪械方面的知识和新闻很关注。 

  2016年2月,张竹良用手机搜索网上的枪支图片,意外发现了一个QQ号,其空间里有很多仿真枪照片。于是,张竹良主动加对方为好友,结果发现此人是东北人,从事买卖各种仿真枪生意,且型号种类很齐全。天真幼稚的张竹良觉得这一下淘到了宝贝,待浏览图片看中一款手枪后,随即便联系对方下单买下并支付了200元货款。一周之后,张竹良果然收到了一支黑色金属加塑料材质的手枪。这把枪张竹良很满意,以后就常向这个卖家购买各类枪支。截至2016年5月,张竹良共从这个卖家手中购买了仿真枪9把,其中最贵的一支手枪花了2500元,其余的价格也都在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买来这些枪,张竹良纯粹出于兴趣爱好,他测试过几支枪的威力,有的虽是枪支模型但不能发射子弹;有的是装弹气枪,“打在手上很疼”,其中一支枪,隔着三米远,能把空啤酒瓶打裂。

  2016年7月8日,卖给张竹良仿真枪的卖家在黑龙江被当地警方抓获,张竹良买枪的线索也随之移交到了南通警方手中。7月8日,经敦促劝说,张竹良向公安机关自首。经鉴定,张竹良所购买的枪中,3支仿真枪对人体均具有杀伤力。在接受了办案机关的调查和批评教育之后,张竹良显得十分后悔:“原来这些枪支是受法律限制的,以后自己再也不玩这些东西了。”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如今,在网上买卖仿真枪支案件的消息常常见诸报端。不过,张竹良案件对于广大公民,尤其是年轻的法盲来说,很有警示教育意义。

  这位检察官指出,如何辨别仿真枪的杀伤力,这是给其“定性”是否算枪的关键,也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依据。2008年3月1日  公安部颁布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确立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有人曾经有过一个形象的描述:隔着一张桌子,抓起一把豆子扔到对面那个人脸上,这些豆子的能量就差不多是1.8焦耳/平方厘米。相比较国外,我国的对枪支杀伤力设置的“门槛”较低,也就是说,一般的气枪很容易被认定为“对人体具有杀伤力”,而张竹良购买的枪支枪口比动能均已超过了上述这个标准,更何况,张竹良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私自购买仿真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此外,检察机关对大量仿真枪充斥于市场也表示担忧,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对网络上的仿真枪买卖活动要进行专项整顿,一旦发现有不法商家“打擦边球”干着违法勾当的要严肃查处,尤其是要注重源头治理,挖出供货商家,其中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查办,以杜绝仿真枪流入市场,防止对普通百姓的人身安全造成巨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