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公布《江苏省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

05.02.2015  11:4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年度30项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3号)的相关要求,近日,省物价局对2012年发布的《江苏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将清理后的《江苏省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通过清理,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256项减少到150项,减少了106项。
  本次公布的《收费目录》是属于国家和省两级有权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共150项,涉及38个部门或行业,包括国家制定价格的测绘、金融服务等项目23项,以及委托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的部分项目,其中,涉企收费项目54项。 
  本次公布的《收费目录》是2014年12月31日前的收费项目,从2015年1月开始,《收费目录》将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以后如遇国家和省新增、调整或取消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省物价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省物价局同时要求,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本地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规范不合理的收费标准。对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依法核定收费项目,从严制定收费标准,并做好本级收费目录的公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