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杠杆撬动绿色发展

15.03.2016  10:41

  发挥价格机制的引导作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在全国率先开征排污费并大幅度提高征收标准、率先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率先征收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率先实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等,通过资源性产品和环保收费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价格杠杆正发挥着促进资源节约、约束污染物排放和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的调节作用。

   合理开发使用资源产品

  通过理顺水、电、油、气重要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江苏不断健全体现资源产品特性并促进合理开发使用的价格形成机制。

  江苏已经建立了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收费及动态调整制度。2015年,为促进企业节水转型,江苏再次提高了水资源费标准并实施差别化征收。地表水水资源费标准从每立方米0.13元调整到0.2元~0.4元,地下水水资源费标准从每立方米0.2元~2.7元调整到0.4元~10元。水资源费标准平均增幅为1倍,最大增幅为3倍。

  为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江苏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超标的高耗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并建立了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与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十二五”期间,江苏共收取差别电价4980万元、惩罚性电价3560万元,有效推动了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

  在出台发电企业脱硫加价、脱硫电价扣减、脱硝电价补贴、除尘电价补贴等政策基础上,江苏推出了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十二五”期间,江苏累计扣减不达标部分的环保电价款2.64亿元。仅2014年、2015年两年,支付燃煤发电企业环保电价补贴超过150亿元。目前,已发放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3.8亿元。

  2011年以来,江苏运用价格政策推动油品8次升级,较国家确定的升级时间提前了两年。3年来,江苏先后4次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实行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此外,还将川气东送江苏配套管线工程管输价格,由每立方米0.35元降为0.27元,降幅达23%,减轻了终端企业负担。

   探索环境价费政策促减排

  在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方面,江苏探索实践了一系列环境价费政策。

  江苏省先后出台了4个污水处理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截至2015年底,江苏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平均每吨1.04元调整到1.4元,增幅为35%。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由开征时的每年两亿元提高到40亿元。江苏在太湖流域实行污水处理差别价格政策,按照1.5倍的价差,区别制定了不同行业的污水处理费标准。

  江苏先后3次较大幅度提高污染物排污费标准。2015年,将排污费标准提高了3倍~4倍。通过大幅提标、差别征收、分步实施等措施,江苏逐步建立了排污收费新规则。尤其在开征新污染物排污费上展开了探索,率先开征扬尘排污收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以扬尘排污收费为例,2009年试点开征,不断调整完善政策以后,以3倍增幅提高了扬尘排污收费标准,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2015年,江苏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并确定了较高水平的收费标准。

  2008年开始,江苏在太湖流域试行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在电力行业试行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近年来,江苏不断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政策覆盖范围及污染物种类。2015年,江苏全省范围内已经实行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

   扶持引导新兴产业发展

  江苏还通过制定出台扶持性政策,发挥价格机制的引导作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寻找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平衡点。

  2012年~2015年,针对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江苏分别以每度0.3元、0.25元、0.2元、0.15元的标准实施电价补贴,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通过筹措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江苏还补贴风力、生物质、垃圾焚烧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2012年~2014年,江苏已累计支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价补贴超过40亿元。

  为降低秸秆初加工企业的运营成本,江苏对秸秆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减轻用户负担每千瓦时0.373元,由此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秸秆初加工年用电价差约1亿元左右。

  江苏在全国率先明确电动汽车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用电暂免收基本电费的政策,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为改善沿江、沿海城市空气质量,江苏又率先出台了船舶岸基供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政策。通过停车收费政策调整,在部分地区实行级差式计时停车收费,江苏尝试用价格杠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三大机制再着力

  今后,江苏将进一步用好用足价格政策,通过扩大相关政策的覆盖面,进一步放大价格机制的激励效应,同时加大差别价格政策的实施力度,完善有利于价格作用发挥的机制。

  江苏将在“三大机制”建设上着力。一是健全天然气发电定价机制,建立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与天然气门站价格联动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

  二是强化差别电价政策,拓展实施差别电价的行业范围,逐步提高差别电价的加价标准。实施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差别化政策。探索新污染源排污收费制度。研究制定江苏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价格管理办法。

  三是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形成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对江苏全省管道运输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并动态调整。( 李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