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检察院:商品房买卖牵出非法融资 145件虚假调解被撤销

11.01.2017  17:46

  “我们没同意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也没参加法院调解,怎么就出了张调解协议书,撤销了我们的网签购房合同?”心急如焚的郑先生等人来到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申诉。他们遭遇相同,申诉矛头均指向了苏州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

  直觉案件蹊跷,该院民行干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郑先生等人的申请监督理由,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证据文书笔记进行了专业鉴定和辨认,并通过银行账户查询等手段,发现了伪造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真实的法律关系,确定9位被害人和145份虚假的法院《决定书》。

  2011年该公司以房子做抵押向郑先生等9人借款融资,并与之先后签订了145份商品房购销合同,办理了网签备案登记手续,作为郑先生等人的借款保障。没想几个月后,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董事长张文玉、股东耿鼎人为筹集资金,准备再次用抵押出去的商品房借款融资。于是在郑先生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该公司董事长张文玉等人假冒签字,伪造授权委托书,并假借郑先生等人名义与该公司在法院进行了虚假调解,申请获得了法院《决定书》,确定了调解协议效力,撤销网签购房合同,造成9位被害人财产损失共近亿元。

  查明案件实情后,该院一方面将该公司以虚假调解为手段进行违法犯罪的情况移送该院刑检部门,一方面立即启动再审检察建议程序,主动与法院进行沟通,撰写检察建议,深入剖析调解瑕疵,促使法院尽快查明事实真相。

  2014年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玉、股东耿鼎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和9年11个月,并处罚金各50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16日,经昆山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昆山市法院对苏州该投资有限公司145件虚假调解书相应作出《民事裁定书》,撤销原虚假调解决定书145份,全部驳回原申请人申请,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