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经信委获“江苏省部门统计示范点”称号

24.02.2016  10:00
      年前,江苏省统计局“关于第三批‘江苏省部门统计示范点’的通报”( 苏统〔2016〕2号)公布了2015年度“江苏省部门统计示范点”名单,根据《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办法》,经自评申报、统计部门现场核查验收认定等程序,仪征经信委被评为“江苏省部门统计示范点”。         2015年,仪征经信委积极响应省局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要求,从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统计人员配备、提高统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委进一步提高了依法统计意识,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统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到依法统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仪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经济运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