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统领国土资源管理

01.06.2015  14:02

  

  ——写在“6·25”土地日到来之前

  

  土载万物,地育生命。一切沧桑变迁,历史沿革,均承载于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是生活之基、生产之要、生态之本,支撑各行各业,影响千秋万代,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利益平衡。以法治统领国土资源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用法治方式,治理国家事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这就是说,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一切行政事务必须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监督,对违法失职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土资源管理能否依法行政,能否以法治思维调整社会关系,能否以法治手段平衡社会利益,直接关系到资源配置的公平正义,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土资源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经过多年努力,涟水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保护资源更加严格,保障发展更加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到位,队伍建设更加扎实的良好局面。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全面履行,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部门形象。这些情况的发生,其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少数同志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掌握不够、运用不准所致。

  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既是经济快速发展期,又是资源供需矛盾凸显期,既是资源利益冲突期,又是权益诉求高发期,发展与供给、节约与粗放、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要管住管好国土资源,完成国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任务,就必须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而运用法律手段,就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制意识,学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懂得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近期,涟水国土资源局编写了《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读本》,并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正是出于这样的需要而为。我相信,通过“知法、学法、懂法、用法”训练,对于全面掌握国土资源政策文件,推进国土资源科学管理、法制管理、创新管理、精细管理再上新台阶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涟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祁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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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