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我市火情数增多,财产损失额减少

09.02.2017  11:43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消防大队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各类火情不断,同比去年数量有所增长,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比下降。元宵节将至,市消防大队发布提示预警,提醒市民注意防火安全,及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平安过节。

 

小火”增多,财产损失同比下降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各类火灾42起,数量同比上升23%,但财产损失同比下降了36%,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春节7天假期期间,共发生火灾11起,较往年下降明显。

 

市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分析,今年1月份火灾增多的原因,主要还是受春节影响,市民节日用火用电增多,导致火灾风险增大。但从财产损失数据下降且未造成人员伤亡来看,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市民防火救援意识的增强,能够及时处置火灾险情,避免了火灾事故的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春节期间,我市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险情。而以往,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最多的时候超过了30起,仅除夕和初一单天都超过了10起,这也表明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能够做到更加合理、更加安全,养成了更加好的习惯。

 

电气火灾占多数,取暖设备成“杀手

 

电气火灾一直是我市火灾最主要的类型,其中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数量居高不下。今年以来,我市火灾近半数是电气火灾。而冬春季节,大功率取暖设备使用,也增加了易发火灾的隐患。

 

1月24日,城区西环一处员工宿舍起火,附近企业第一时间联系消防队同时疏散群众,并组织员工与消防官兵共同灭火。后经查,起火原因为宿舍内电器线路老化。1月27日,东兴集镇上一处出租屋发生火灾,后经消防部门查明,起因也是屋内线路老化。

 

由于线路负荷过重,电表箱、变压器也纷纷“中招”。1月7日、1月8日接连两天,城区新建南路、靖西一队的变压器相继起火。1月下旬,城区虹桥附近,一处电表箱因用电负荷过高起火,得益于及时处置,未对居民生活造成大的影响。此外,新港等地居民家中的配电箱也发生了火灾险情。

 

冬春季节取暖设备频繁使用,但这些设备一旦使用不当,也会引发火灾。1月18日,长盛花苑小区一居民因电暖宝使用不当引发火灾,将一间卧室烧毁,损失近万元。1月22日,八圩街上一处办公楼内的空调,在制热时突然着火。2月6日,城区一处楼盘的空调外机在工作时起火。

 

元宵节将至,火灾防范更需加强

 

眼下,元宵节将至,市民往往选择亲朋相聚,吃元宵、看花灯、看烟花,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等。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欢度节日的同时,更加要注意消防安全。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连日来,遇上晴好天气,经常有市民选择在步行街市民广场燃放烟花爆竹、燃放飞孔明灯。消防部门提醒,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安全地带,避开人员密集场所,要杜绝在阳台或室内燃放,尽量避开大型(密集)商业区、建筑工地和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此外,我市禁止燃放孔明灯,希望市民不要违反这一规定。孔明灯一旦升空,不受人为控制,极易造成火灾的发生。看到有他人在燃放孔明灯时一定要及时制止,避免火灾的发生。

 

此外,节日期间家庭用火、用电量大大增加,市民使用液化气、热油时都应该小心谨慎,同时注意家中线路的维修,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外出旅游时,须做到不在无烟区吸烟,不在禁火区域动用明火。到公共场所购物或到娱乐场所休闲,应注意查看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通道,以便在起火后能迅速逃离。

 

记者从市消防大队了解到,为吸取浙江天台“2·5”火灾教训,我市消防部门已开始组织对汗蒸、足疗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并进一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监管力度,确保市民平安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