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05.08.2015  12:54

  徐安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上要求

  新华报业网讯 “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案件,是否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什么时候起诉,法庭指控是否有力、公诉人的能力和形象等,都时刻处在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下,处在媒体的聚光灯下。

  7月29至30日,在省检察官学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中,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司法,坚持阳光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徐安指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做出的重要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内涵,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强化法律监督不动摇。

  徐安强调,公诉部门要全面理解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律原则,更加充分地发挥指控犯罪和法律监督的双重职能,克服重破案轻证明,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倾向,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把好审查起诉关,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强化权利保障意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和律师权利,积极听取辩护意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把重证据的要求贯穿办案始终,在法庭审理中充分展示证据,证明犯罪,保证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徐安强调,各级公诉部门要强化侦查监督,促使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证据。要强化审查把关,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要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加强对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的监督。对发现刑讯逼供、隐匿无罪证据、徇私枉法等行为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充分发挥出庭指控和审判监督职能,促进依法公正审判。要更加重视类案监督,注意解决司法活动中的普遍性问题。要坚持繁简分流,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和解工作的机制完善和监督,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监督效果。要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律师在诉讼中的制约,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和律师在诉讼中的正当权益,真正做到检律双方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记者获悉,2010年至2014年,全省共起诉各类犯罪315601件446838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8.6和16.3%。公诉机关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恶、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稳定的犯罪,始终对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成功公诉了黄胜、蒋国星等一批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起诉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55人,有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加大证据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对追诉、纠违等监督工作的规范把关。2013年以来公诉部门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解释80件119人,提出纠正非法取证意见14件21人。2010年以来纠正漏诉10358人,纠正违法侦查活动7105件。同时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003件,增长151.4%,提抗数和采纳率大幅提升,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记者宋世明特约记者卢志坚) 

原标题: 以审判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