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省人大代表宿迁检察长王鹏 盐城检察长戴飞

29.01.2016  09:50

   

  王 鹏(省人大代表、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

  声音:2006年出台的《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对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积极实践、不断探索和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式,积累了一些新经验、新做法,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确定下来。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调研,修订完善上述条例。

  一是关于廉洁风险评估。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备案审查过程中,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防止出现利益制度化、法外设定权利、职权与职责不符等廉洁性风险。

  二是关于预防考评机制。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促使各机关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三是关于专门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机构来组织及协调各机关、部门、国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的转变。

  四是关于行贿档案查询。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应用范围以及强制性,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成为招标投标、供应采购、资质资格审查、信用管理、人事管理、信贷审查、商业谈判等领域必经阶段。

   

  戴 飞(省人大代表、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

  声音:就盐城检察工作来说,近年来以“条线争先、基层进位、干警创优、整体提升”为目标,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我们还需要加倍努力。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提升服务发展大局新实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优“生态检察”品牌,参与盐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办专项行动;突出惩防并举,着力开创依法规范反腐新局面。重视群众举报,提高线索成案率。全面推进科技强侦,走“智慧侦查”之路。深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狠抓司法规范,着力谋求诉讼监督质效新突破。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注重改革创新,着力激发盐城检察事业新活力。按照上级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注重组织基层探索,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检,着力锻造盐城检察队伍新形象。重抓素能建设,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重抓作风建设,树立优良检察形象。重抓基层建设,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整体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