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出国挣钱而冒充他人身份 南通一女子因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刑

23.01.2015  13:09

  为了前往日本打工挣钱,一女子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并冒领护照,前后共出入国境4次。1月20日,由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蒋琳,被当地法院一审以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年46岁的蒋琳,2004年5月以研修生身份前往日本打工,一直到2007年4月回国。挣了一笔钱的她本以为今后将衣食无忧,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做油漆工的丈夫突然染上重病,花费了不少的积蓄,为了给家里再多挣点生活费,蒋琳又萌生了再去日本打工的念头。

  由于第一次赴日本打工,她办理的是研修签证,而日本入境管理局规定来日本的研修人员,必须在回国后从事本职工作年满5年以上方有资格再次申请赴日。不符合再次去日本打工条件的蒋琳2009年的12月借了她姐姐的身份证,并冒充其姐姐的身份在通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了护照,后于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间,使用上述护照等相关资料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前往日本,先后出入我国国境4次。

  2014年7月,蒋琳担心自己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出国之事败露,且早已过了赴日打工的5年禁止期限,她便想用自己的身份证再次办理护照去日本打工,不料被通州区公安机关审查时发现,遂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