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全会今起在宁召开 将明确下半年工作要求

22.07.2016  12:14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决定,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于7月22日至23日在南京召开
  李强主持会议
  本报讯  (记者  耿  联)  7月2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李强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7月22日至23日在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明确下半年工作要求,并对做好城市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肯定了前一阶段我省防汛抗洪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为当前我省仍处于“七下八上”主汛期,防汛抗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高度戒备,切不可掉以轻心和麻痹松懈。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预测预报,提高预报精准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险情全力组织抢救;要突出重点部位,确保大江大河大湖和中小水库安全度汛,加强城市排涝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防汛抗洪救灾宣传报道,弘扬社会正能量。
  会议指出,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制度创新。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从严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认真组织学习,完善配套制度,  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确保《条例》在我省得到不折不扣落实。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五个要”要求从严管理干部,一步不让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建强基层组织,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过硬成果。
  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办督查调研组对我省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督查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抓好两个《条例》贯彻落实,党委和党组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两个《条例》的基本精神,重点要推动各级党委完善工作规则,抓好党组设立的清理和规范,并加强督查,确保两个《条例》精神落实。
  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