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国人员过境江浙沪 今起可免签停留144小时

30.01.2016  08:49
51国人员过境江浙沪 今起可免签停留144小时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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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自1月30日起,在上海各开放口岸以及江苏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对51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过境外国人可选择从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

  昨天上午,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江苏省贯彻落实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各项协调机制已经建立,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据了解,自2013年起上海、杭州、南京陆续获批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此次实施的上海、江苏、浙江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我国第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过境免签政策。过境免签的时间大幅延长,由原来的72小时延长至144小时,使到长三角地区的外国人能够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商务、旅游等短期活动,促进入境旅游市场发展。

   ■焦点问题

   1、144小时停留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144小时停留时间是从旅客入境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比如,旅客2016年2月1日08:00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入境,入境免签时限是从2016年2月2日00:00开始计算,2016年2月7日23:59前出境即可。

   2、因特殊原因无法在144小时内离境,怎么办?

  外国人住在酒店的,凭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登记手续。如果住在亲戚朋友家中,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外国人如遇突发疾病、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停留超过144小时,或者超出上海、江苏、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活动的,应到上述地区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签证证件。

   3、如果停留时间超过144小时,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从口岸入境的外国人,在出境时逾期停留不超过10日的,按照非法居留对其进行处理后准予其出境。具体来说,对逾期1日的,处以警告; 对逾期1日以上10日以内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处以每日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逾期停留10日以上的,阻止其出境,责令其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妥签证后再出境。

   ■新闻链接

   这51个国家具体指哪些国家?

   1.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2.欧洲其他国家(13个)

  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3.美洲国家(6个)

  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4.大洋洲国家(2个)

  澳大利亚、新西兰5.亚洲国家(6个)

  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相关新闻

   江苏居民在宁办护照

   可享同城待遇

  新春临近,南京公安出入境再推便民新举措,自2月1日起,江苏省内居民在南京办理旅游类出国(境)业务可享同城待遇。江苏省内异地流动人口(含单位已出具意见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在宁期间,可就近前往全市21个受理点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赴台通行证及旅游类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类签注等业务,所需材料同南京市户籍居民。

  目前,赴港澳旅游方面,省内南京、苏州、无锡已开通港澳个人游,苏州、无锡两地户籍居民可凭身份证办理港澳个人游业务,其他地市户籍居民仍只能办理团队旅游。赴台旅游方面,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常州已开通赴台个人游,上述城市户籍居民在宁申请赴台个人游,所需提交材料同本市居民,其他地市户籍居民,凡符合公安部2013年流动人口在异地申请办证条件的,提交所需材料也可申请赴台个人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