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招向农村考生“倾斜”

16.04.2015  18:40
      中国江苏网4月16讯 教育部明确表示2015年高校招生对农村学生的“倾斜”照顾,将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4月15日,江苏省公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丰县、睢宁县、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名列其中,我市农村学生考大学迎来利好。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计划分三类。第一类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甘肃等10省区,招生范围不涉及我省;第二类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第三类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经与省有关部门会商,现确定我省2015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22个享受省财政奖补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其中我市有丰县、睢宁县、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
      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的考核录取管理工作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阅院校招生简章。
      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热点问答】
      1、2015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有哪些?
      答:2015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院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考生如有报考这些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意愿,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阅院校招生简章,了解报考相关事项。
      2、考生如何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答: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时间安排为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3、考生如何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答: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今年,我省将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4、考生如何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答:2014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顺利实施了地方专项计划,共有11所省属重点高校安排550个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并参加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本一批次录取最低省控线。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