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省将农业“三项补贴”合为一项

23.06.2016  08:40
        从省财政厅21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2016年起,江苏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项,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效益低,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受制于小规模经营。无论是先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金融服务提供、与市场有效对接,还是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市场竞争提升,都遇到很大困难。”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表示,因此,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改革将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引导广大农民加强对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同时,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减少工作环节,减轻基层负担,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宋义武表示,考虑到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尚在推进当中,未最终完成,且全省各地耕地现状情况不同,省财政厅以2015年实际下达给各市(省辖市本级)、县(市)“三项补贴”的资金总额为依据,将中央下达我省的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解到各市、县(市)。
        补贴计发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以及补贴标准,由各市、县(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农户“一折通”存折一次性发放到位,原则上应于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