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全面取消高中择校费

04.02.2015  11:10

  水价气价也要调整,各地将召开听证会

  择校费实施了多年,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年度价格会议上获悉,今年全省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是将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此外,今年江苏将贯彻国家要求,全面取消高中择校费。对于大家关注的水价气价的方案,今年江苏也将按发改委要求改革到位。

  南京目前的阶梯水价

  第一档3.1元/立方米

  第二档3.81元/立方米

  第三档4.52元/立方米

  南京目前的阶梯气价

  第一档2.2元/立方米

  第二档2.6元/立方米

  第三档3元/立方米

  全年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

  省物价局表示,今年全省价格系统要始终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切实把居民消费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而这个区间今年被定义为,全年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

  择校费在全国各地“横行”了多年,一致被诟病有违教育公平。而此前,江苏一般是按照“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原则,将择校生严格控制在一定比例。例如南京,去年3月就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在完成统招生计划后,方可招收择校生,招收择校生应严格遵守“三限”规定。南京的公办高中的“三限”规定是:限分数:成绩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学校统招线下15分内;限人数: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限钱数:择校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并不再收取学费。民办普通高中按核定的计划招生,如需增加计划,比例不超过本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30%,成绩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学校统招线下15分内。

  “择校生”这个历史产物,听起来就有点“暧昧”,但家长们交纳的择校费用,用途却在大多数学校看来并不“暧昧”。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学校大多表示,这些费用大多被用于学校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扶持特困孩子上学等。但对于诸多家长来说,却一直呼吁“择校费”的使用能够更公开透明。

  从去年开始,北京就宣布全面取消普通高中的择校生,并逐渐减少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的招生比例。在取消择校生之前,北京也是实行的“三限”政策:此前规定北京招收择校生数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正常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20%,择校生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取消择校生后,北京将减少的择校生招生计划用于优质高中名额分配。

  在昨日的全省价格会议的文件上,记者了解到今年江苏取消高中择校费势在必行。省物价局表示,“将贯彻国家2015年全面取消高中择校费的要求,研究完善我省高中学费政策。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于后续到底如何推进这一政策时说,“按照国家的要求就是要取消的,但目前具体怎么弄,还没有定,还要等国家发改委出台相关规定。

  放开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

  此外,省物价局也提出,要按照保基本的原则,严格控制普通高校、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建立适度体现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收费制度,区别制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政策。据了解,2015年1月1日起,江苏范围已经放开了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同步放开招收外籍人士子女的国际学校收费。

  据了解,今年还将适时取消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高校面向社会举办的培训收费备案管理,这也意味着,如果你不是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以后的具体学费可以不用去物价部门备案,如果涨价也不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

  不过,针对民办幼儿园的学费问题,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幼儿园这一块,也是一个意向性的计划,具体怎么管也要等国家发改委文件”。

  水价气价今年要调整

  江苏多数地区的民用水、气都执行阶梯价格了,但并不符合去年国家发改委提出的要求。例如用水这一块,按照新“国标”,一、二、三级阶梯水价的级差之比要达到1:1.5:3。但是目前江苏只有宿迁符合了国标,其他地方都要重新出台阶梯价格方案,重新进行听证,而且江苏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还会适当提高标准。

  例如南京的政策,目前,南京市居民用水三个阶梯的价格分别为3.1元、3.81元和4.52元。例如在这第一档3.1元的水价中,除了1.42元的基本水价(供水价格),还有三项附加费,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6分钱,污水处理费1.42元,水资源费0.2元(含南水北调基金0.07元)。江苏省物价局工价处表示,随着南水北调工程顺利完工,去年9月,包括江苏在内的6省市取消了南水北调基金。本来水价原本应降低0.07元,但是,恰逢国家要求上调水资源费,因此江苏的水资源费会提高7分钱,两者一加一减,正好相抵。

  另外一块污水处理费,南京实行的是1.42元,但这个费用全省已经是2008年制定的,时间过去了多年,今年江苏也将出台污水处理费指导性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无论如何,按新国标的要求,三档水价级差之比要达到1:1.5:3。但记者了解到,国家说的1:1.5:3指的是基本水价,而不是最终的到户价。以南京为例,现在第一、第二、第三阶梯的基本水价分别是1.42元、2.13元和2.84元,按目前南京的基本水价计算,比例已经达到了1:1.5:2,如果需要再调整,假设在第一档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第二档水价不会涨太多,第三档水价则会适当提高。

  此外,目前南京的第一阶梯水量覆盖到了95%左右。而按国家的新要求,第一阶梯是覆盖80%家庭,而第二阶梯被定在了95%,这也意味着南京的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用水量都有可能要变少。

  气价方面,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阶梯气价的三级比例原则上要按1:1.2:1.5安排,一级、二级阶梯的覆盖面原则上也要达到80%、95%。按此来看,江苏各市基本也不符合国家的要求,以南京为例,如今南京第一、二、三档气价分别为2.2元、2.6元和3元,但南京的第一档只覆盖到超过70%的家庭。因此按新的规定,南京的第一档气量还会增加,假设南京的第一档气价也不变,那么第二、三档的价格还会适当提高。

  不过根据规定,水价气价都在听证目录范围内,因此如果要进行调整,各地都需要在今年召开听证会。为督促各地实施,省物价局已经要求各地物价部门按照上报的时间进度表推进,每半年还要向各市人民政府通报推行落实情况。记者杨静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