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靖江援助案件同比增一倍

06.04.2016  09:40

今年起,我市放宽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明显增多。1~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接收援助案件400余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一倍。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杞介绍,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事项需在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之内。根据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市降低了法律援助受援门槛,经济困难标准放宽为最低生活标准的2倍,我市月收入低于1140元的居民,即可申请法律援助。而且,除各镇、园区、办事处政府出具经济状况证明外,村委、居委或工作单位也可以为申请人出具经济状况证明,让申请人更为方便。在申请援助的事项上,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领取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不再做具体限制,所有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如婚姻纠纷、经济纠纷等,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受援范围扩大后,更多的弱势群体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益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