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0人获评全国优秀农民工

26.02.2016  11:34

      本网讯   2016年春节前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农民工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使更多农民工成为有技能的新型产业工人和平等享受权益的新市民,这对于打好扶贫攻坚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要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切实维护劳动保障权益,有序推进农民工融入城市,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农民工。

此次会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共表彰了981名全国优秀农民工和100个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受表彰的农民工代表在会上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农民工争做新时代的建设者,争做新时代劳动模范,争做新时代优秀人才,争做新时代文明公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全国优秀农民工”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每三年举办一次,这是2008年以来开展的第三次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此次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当中,我省王蕾等50人荣获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既有环卫工、维修工、家政服务员,也有技术员、工艺师、车间主任;常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等4单位同时被授予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农民工较为集中的省份。2015年,全省进城务工半年以上的农民工达1161万人,其中本省农民工623万人,外省农民工538万人。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农民工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把为农民工服务摆上重要位置,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权益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是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首要任务。我省坚持把农民工作为重点群体,健全工作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出台促进农民工平等就业政策,统一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消除就业壁垒,同等给予稳岗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把农民工纳入创业江苏行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在降低创业门槛、财政支持、金融服务上给予政策支持。2015年,我省共为15.7万农民工提供创业服务,扶持成功自主创业6.4万人,带动就业23.6万人。

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维权难等情况,我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率先建成全省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限时办结,案件平均办结周期仅为3天。率先建立重大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将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社会信用指标体系,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信贷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坚持普惠均等,推动农民工共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让更多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落户。全面实行居住证管理制度,持证农民工在居住地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依托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开展示范综合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662家。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聚焦重点难点,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公共服务,努力让广大农民工更多更公平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稼轩 魏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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